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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(wǎng)6月28日電 據(jù)中國消防在線消息,6月26日,公安部下發(fā)了《關于調整火災等級標準的通知》。 新的火災等級標準將火災等級增加為四個等級,由原來的特大火災、重大火災、般火災三個等級調整為特別重大火災、重大火災、較大火災和般火災四個等級。
通知指出,為貫徹執(zhí)行國務院4月6日頒布的《生產(chǎn)可靠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493號,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),按照要求做好有關火災事故的統(tǒng)計和報告工作,經(jīng)部導批準,對火災等級標準作以調整。
根據(jù)《生產(chǎn)可靠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規(guī)定的生產(chǎn)可靠事故等級標準,特別重大、重大、較大和般火災的等級標準分別為:
特別重大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傷,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(chǎn)損失的火災;
重大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,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(chǎn)損失的火災;
較大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,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(chǎn)損失的火災;
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傷,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(chǎn)損失的火災。(注:“以上”包括本數(shù),“以下”不包括本數(shù)。)
災等級標準從2007年6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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